環境監測和核電站生活
1.環境監測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核電廠運行前后必須進行環境放射性本底輻射水平調查和常規環境輻射監測。本教材主要介紹核電廠運行期間的環境監測工作。運行期間環境監測工作主要是跟蹤核電廠氣態和液態兩個排放口的流出物引起廠址附近環境介質變化情況,并對環境介質中放射性和非放射性的相關指標進行監測,為評價環境輻射安全和估算公眾劑量提供依據,也可為應急計劃的實施提供依據。
2.監測范圍和主要監測項目
環境γ輻射水平的調查范圍為廠址半徑50km,其余項目的調查范圍為廠址半徑20~30km;重點監測核電廠半徑10km范圍。監測項目為環境輻射監測,廠區輻射和氣象監測,海水的非放射性監測。
3.環境實驗室
環境實驗室主要用于環境樣品的放射性測量、核素分析以及累積照射量的測量,承擔了核電廠環境介質放射性監測的大部分工作,與廠區輻射和氣象監測系統(KRS)一起完成放射性監測的全部工作。
環境實驗室配備以下主要設備:低本底γ譜儀、熱釋光劑量儀、低本底α/β測量儀、低本底液閃譜儀、原子吸收光譜、γ輻射劑量率儀、高壓電離室、分光光度計、多探頭水質監測儀、電子天平等。此外,環境實驗室還配有樣品采集設備、制樣設備和相關化學實驗儀器等(馬弗爐、通風柜、恒溫干燥箱、化學試劑等)。
環境實驗室還配備有兩輛應急環境監測車。環境監測車可以采集氣溶膠、氣碘樣品、并能監測環境監測車所處位置的環境γ輻射水平。
核電廠正常運行期間監測車主要是作為移動式環境輻射監測站,對廠址周圍50km范圍內環境γ輻射水平進行監測和相關環境樣品的采集。
在事故工況以及嚴重事故應急情況下,除環境監測和采樣外,環境監測車也可作為應急輻射監測站點使用,可快速前往事故發生時煙羽的下風向,監測該地區環境γ輻射水平,并且可以將這些數據傳回到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