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會知識】“兩委”委員候選人是如何產生的?
中央企業黨委委員、紀委委員(以下簡稱“兩委”委員)由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規定進行。委員候選人的差額不少于應選人數的20%。集團公司/核電股份公司“兩委”委員產生的程序是:
(一)集團公司黨委提出下屆委員會組成的原則意見,與國資委黨委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溝通。
(二)上級黨組織同意后,集團公司/核電股份公司黨委組織所屬黨組織醞釀推薦,根據多數黨組織的意見提出候選人初步人選(提名過程一般要經過“兩上兩下”)。
集團公司/核電股份公司黨委按照國企黨員領導干部的“二十字”標準和《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研究提出委員候選人提名的基本條件。
候選人提名推薦需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使黨員了解提名的原則、程序和基本要求;二是堅持群眾路線,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辦法,組織所屬黨組織和黨員推薦人選。黨委委員、紀委委員的提名,除紀委書記人選外一般不作交叉提名;三是經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提出候選人初步人選。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初步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候選人預備人選報國資委黨委審批。
(四)由黨員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候選人預備人選,提請各代表團(組)醞釀討論,根據多數選舉人的意見確定候選人,提交黨員代表大會選舉。